转学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 信件编号: | 20240811003 | 来信时间: | 2024-08-11 22:00:04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房子买在相山区金御华府,父母及孩子户口都是肖县县的,户口没有迁移,一个小孩今年秋季入学七年级在地区划分内的淮北市实验学校报名上学是不是可以不用迁户口。二孩在外地上了二年级,今年秋季入学三年级可以转入淮北市实验学校三年级吧,需要什么资料?是去教育局还是对应的学校提交资料?学校还没贴通知学位数据 |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4-08-14 18:12:36 |
| 答复内容: |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我市商品住宅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通知》,报名入学淮北市实验学校起始年级,家长和子女户口是否迁至商品住宅地址,本着自愿原则,自行决定。 二、1.毕业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2.转学学生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房产是指完全房产,需正式交房入住,不包含分割房产)。3.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8月25日前,各学校在学校门口公示栏公示学校空余学位,并办理转学登记;如没有空余学位则不接收转学;如转入人数超过空余学位,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转学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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